十师一八一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十师一八一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JHY2016–45

1. 招标条件

十师一八一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已由师住建局以师建发[2016]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建设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师一八一团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

2.2建设地点:第十师一八一团六连、七连;

2.3工程投资额:210万元;

2.4计划开竣工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6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建设工程企业提供进疆备案册。项目负责人须具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7日至201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 10时 00分至14:0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北屯市博望东街第十师党校内学员楼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一厅(北屯新区土地学会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第十师北屯市门户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一团

地址:十师一八一团

联系人:陈建华 电话:135*****648

招标代理: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地址:北屯市博望东街第十师党校内学员楼203室

联系人:周竟云 电话:135*****677

2016年9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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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屯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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