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响水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响水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 JSZC-******-DXGC-G2024-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1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DXGC-G2024-0005
项目名称:响水县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编制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及未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指南(试行)》要求,对响水县2024年度通过市局立项的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耕地(预计4000亩)进行实地取样调查评估,并编制报告。配合县局、自然资源所做好县级、市级验收工作并整理制作装订完善电子资料。(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时间:2024年09月12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0-1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26窗口办理,联系电话:150*****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具体联系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czj.yancheng.gov.cn/art/2023/9/14/art_2407_*******.html。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导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3.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4.本项目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52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2023〕7号)、《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等政策。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盐财购〔2021〕19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可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
6、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耕地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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