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四期土建新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四期土建新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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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中国联通宁夏中卫云数据中心四期土建新建工程专项法律服务采
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JSZB-2024-15367),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
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中卫云数据中心四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 1.47 亿元,主要包括新建一栋
机房楼和一栋支撑运营中心楼,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复杂、交付工期紧迫。目前 4 号机房楼客
户需求已锁定,客户对交付工期较原土建合同约定工期大幅度提前。同时 4 号楼配套的变电
站工程需要新征土地,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进行保障,提供法律意见,确
保法律风险可控。拟采购一家法律服务单位为本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2 项目预算:16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3 服务时间:自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时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决算审计。
1.4 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卫云数据中心。
1.5 标包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及份额。
1.6 中选人数量:1 人,100%。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本项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 160000 元,其中分项
限价见分项报价表,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须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
执业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2.2 应答人承诺可开具符合国家行业税率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3 业绩要求:应答人须至少提供 1 份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采购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含税合同金额
不低于 10 万元的类似法律咨询服务项目业绩。
注:(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a.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
合同标的、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b.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份清晰有效的发票扫
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前,否则视为无效发票。(2)如为框架合
同,在满足单项合同要求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实际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仅单独提供订单/结算单或不附订单/结算单的框架合同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订单/结算单/
发票必须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可。(3)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以单项合同/框
架合同对应的发票含税金额为准,须同步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核验
结果截图,不提供视为无效发票。
2.4 财务要求:应答人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且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2.5 应答人近三年(2021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
共和国律师法》相关规定的情形。须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政府网站律师事务
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公示截图。
2.6 人员要求:应答人须为本项目配备 1 名资深律师担任首席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
至少 2 名其他律师作为成员,组成至少 3 人的项目律师服务团队,全程负责处理项目法律服
务范围内的各项法律事务。在必要的情况下,应答人还须随时增派骨干律师参加项目律师团
队的工作,以加强律师团队的工作力量。团队人员均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人员
清单、清晰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及本公司缴纳的 2024
年 1 月以后任意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清晰扫描件(须含抬头、缴纳单位、缴纳人姓
名、缴费月份/时间及社保机构的盖章)。
2.7 控股管理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
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
执行事务合伙人,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
/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评审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3)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的单位。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分包、转包。
2.9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
约或产品关键部分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
(7)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且处于禁入
期内;
(9)处于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或宁夏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
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
(10)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
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1)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7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存在与采购活动相
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2)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计单位存在相互控股、管理关系;
(13)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
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
4.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应答方须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申请项目报名与
比 选 文 件 购 买 , 具 体 流 程 如 下 : 应 答 方 访 问 中 国 联 通 合 作 方 自 服 务 门 户
(https://www.cuecp.cn)登录后,进入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项目参
与”-“寻找商机”,在售标时间内,填写并提交购买标书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
可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
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
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
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
标交易平台代理机构(商户)在线售标流程指引》),请潜在应答方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
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在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4.1.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上支付后将应答方信息表(格式
见比选公告附件)发送至 xuhaotong.jszbtx@chinaccs.cn,标书费发票默认开具增值税普
通发票。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的 递 交 : 电 子 应 答 文 件 通 过 中 国 联 通 合 作 方 自 服 务 门 户 网 站
(https://www.cuecp.cn)“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唱价,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
参加(以电子应答方式的,应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准时登录中国联通
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并在网上用 IPASS 进行签名确认唱价结果。如对唱价情况有异议,请
在唱价后 30 分钟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超时确认将视为认可唱价结果)。
注:(1)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异常时的处理:
A、应答方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电子应答文件及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为避
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应答方应提前验证系
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五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
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应答方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应答文件等操作,
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应答文件)。若应答方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通知采购代理联系
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B、应答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应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
电子应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方在应答截止时间后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
或上传的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应答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电子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实施电子采购,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站(https://www.cuecp.cn)“联
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进行,为保证电子采购流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以下注意
事项:
7.1 凡有意参加本次应答但尚未注册的应答方,请登录“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
(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并及时购买联
通 iPASS 电子证书,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
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7.2 应答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购买 IPASS 电子证书: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录界面
-“IPASS 服务平台”。IPASS 及数字证书全国统一受理电话(联通智慧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010-88329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
日除外。
7.3 应答人在参与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过程中,如遇操作问题,请拨打下列平台电话(工
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国联
通合作方门户、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话:010-67882255。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 210 号
联系方式:毛先生 13289586296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 B 座 2204 室
联系人:徐浩童、陈林
联系方式:15595220994、15509508505
电子邮件:xuhaotong.jszbtx@chinaccs.cn
采购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1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建工程 专项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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