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
料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2024-09-04)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编
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98 万元,招标人为栾
川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
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料
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8 时 30 分
获取方式:3.1 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3.2.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3.委托代理人现场获
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③授权人及被授权
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材
料编制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栾川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案及申报
材料编制项目
2、项目编号:DH2024-09-04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5、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 EOD 项目实施方
案及申报材料编制项目,明确栾川县 EOD 规划项目总体布局、主要子项目构成及投资规模,
构建项目成本与收益相平衡的项目,确定 EOD 规划项目运作方式、投融资结构、实施计划等,
最终成果满足国家入库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7、招标范围:(1)识别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实地调研、部门座谈等方式,分析区域发
展基本情况,明确区域发展需迫切解决的生态环境治理问题。(2)协助确定或培育关联产业。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基于栾川县生态环境基底与自然资源禀赋,融合当地特色与发展趋势、
产业基础,编制相关项目前期可研、资金测算等文件,协助完成相关项目立项备案,协助确
定生态环境治理关联产业。(3)编制完成《伊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
展(EOD)项目实施方案》。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日起至项目通过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评审
终止。
9、成果形式及质量要求:提交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完成项目立项备案;提交《伊
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生态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
满足国家入库要求。
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98 万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
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环境或环保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投标文件中须
附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
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
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
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9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
3、方式:
3.1 现场获取: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3.2.法定代表人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3.3.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
公章;③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获取文件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
六、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书面形
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
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
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栾川县生态环境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鸾州大道六合公馆 6 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79-667877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栾川县鸾州大道大南沟口东君山雅苑沿街 2 楼
联 系 人: 常先生
电 话: 0379-66667588
电子邮件: lylcdongho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