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押运车招标公告
特种押运车招标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特种押运车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现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特种押运车项目
采购内容:拟采购15辆纯电动特种押运车。
二、拟采购货物的说明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文件(内部传真)精神要求,急需装备15台纯电动特种押运车,具体要求关键数据为:
长×宽×高:6005×1998×2345mm
座位数:15人
轴距:3850mm
电机:100kW 320N_m
电池容量:75kW-h
续航里程:(综合路况)230km
充电时间:2.5h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采购人通过考察几家电动车的数据和车辆改装后城市道路适应性,以及各生产厂家在后续车辆使用中的售后服务承诺情况,结合了《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审核的批复》(市工信发[2016]97号)中关于新能源电动车地方补贴的批准厂家和经销商,经采购人技术选择认定“上汽大通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SH6601A4BEV纯电动车符合公安部要求的特种车辆数据,西安银桥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为“上汽大通汽车”西安唯一授权经销商,该经销商在西安市工信发[2016]97号名单内。该经销商可在10日内提供采购人所需车辆,并承诺免费完成充电桩配套,5年免费维修的质量保证。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西安银桥汽车销售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济开发区C4区明光路中段东侧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2016年09月14日-2016年09月22日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44号
联系人:曹忠耀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9楼
联系人:李宏飞
电 话:***-********-***
3、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西安市财政局
地 址:西安市南大街23号
联系人:樊宗刚
电 话:***-********
八、其他事项
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财政部门。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9月14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论证时间:2016年9月12日
市级一级 预算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使用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 |||
项目名称 |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对特种押运车 | |||
项目金额 | 202.50万元 | |||
专家1 论证意见 | 根据西安市工信委[2016]97号文,上海大通汽车有限公司列入西安市享受产品补助目录,该公司与陕西省公安厅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并10日内提供车辆,5年免费维修。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签字原件附后) | |||
专家姓名 | 辜明 | 职称 | 高级讲师 | |
工作单位 | 西安市技工学校 | |||
专家2 论证意见 | 同上 | |||
专家姓名 | 郭晓汾 | 职称 | 教授 | |
工作单位 | 长安大学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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