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MW#1、#2炉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320MW#1、#2炉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提效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6-AL-229
1、招标条件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的委托,对 华能营口一期320MW#1、#2炉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提效改造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一期320MW#1、#2炉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提效改造
2.2实施地点:华能营口电厂
2.3工程概况:华能营口电厂共有4台燃煤机组,一期为原苏联进口的2×32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为国产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二期工程配2台超超临界墙式燃烧锅炉。
营口电厂位于辽宁省营口市境内,距营口市区63km,距盖县23km,距熊岳14.5km。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内,西南紧邻鲅鱼圈新港,厂址在韭菜坨子岛和庙咀岛之间台子山北面的海岸上,劈山填海而成。
营口电厂一期#1、#2炉除尘器为双室六电场静电除尘器,1-3电场使用72KV/1.2A高频电源,4-6电场使用72KV/1.2A三相工频电源,电源及上位机系统均为浙江菲达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2.4招标范围:包含一期#1、#2炉电除尘一、二电场高频电源提效改造设备供货、接口安装、系统调试、试验工作。改造内容对原除尘器一、二电场(8个分区/炉)高频电源进行改造,原则上使用原有设备改造,投标方也可以采用置换方式,回收原高频电源,更换新高频电源。改造后高频电源不小于1.6A/80KV。其他上位机、控制电缆不变,4-电场电源不变,使用原设备。
2.5资金来源:自筹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工 期:本项目计划#1机组2016年10月15日前完工,#2机组2017年4月份完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完整的高频电源成套技术。
3.3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5个及以上的类似(高频电源供货及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不得处于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内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华能营口电厂有不良记录;。
3.5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8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9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可以按以下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类似项目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原件且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156*****932@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公司地址、手机、电话、传真、邮箱),我公司在确认收到上述内容的邮件后的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如未收到回复请用第2种方式获取。
2)请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类似项目业绩等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在 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442号) (详细地址)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5、资格审查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联系方式招标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442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6*****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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