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园路(蓝海路至学府路段)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蓝园路(蓝海路至学府路段)箱涵工程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BGX160163-02SG
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蓝园路(蓝海路至学府路段)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内备字[2016]6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15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箱涵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江街道内,北接蓝海路、南接学府路。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4、建设内容:施工类;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25.00万元
8、招标内容:其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箱涵(箱涵净宽20m,净高为4.4m,长度为6.8m)
10、工程规模: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无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无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二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七、其他:
1、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在投标时间截止前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6年3月-2016年8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扫描件,将上述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如不提供或不符合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资格审查时,本工程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资格审查申请书中提供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的承诺,并提供所报项目经理亲笔签名常驻本工程项目现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承诺,如不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工程评标时所涉及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等资格证明材料,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如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业绩数据不完整,则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前往交易中心完善数据内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5、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以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9月14日18时27分到 2016年9月22日18时27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北园投资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06幢1308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3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标签: 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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