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增强全县干部群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我县人民防空警报设施的性能,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范围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范围为县城全域及已安装防空警报的金河镇、平川镇、卫城镇、梅雨镇、树河镇、白乌镇、黄草镇和泸沽湖镇。
二、试鸣信号
此次防空警报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3种,每种警报信号按以下顺序试鸣,中间间隔3分钟。
(一)预先警报:9:00开始试鸣,警报鸣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共用时3分钟;
(二)空袭警报:9:06开始试鸣,警报鸣响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共用时3分钟;
(三)解除警报:9:12开始试鸣,连续鸣响3分钟。
三、注意事项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干部群众注意分辨熟悉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盐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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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防空警报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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