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会询比公告
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会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会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询比且符合要求的单位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加询比。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会
(二)项目内容:
1.活动概况:为加快推进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并结合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重点任务,拟开展三区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为主题的文旅产业招商推介会的工作。
2.活动地点:聚龙湾展示中心
3.活动内容: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
4.活动时间:2024年11月
(三)项目地点:荔湾区
二、询比服务范围
(一)服务期:自中标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具体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二)最高报价限价:¥******.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三、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承办单位服务内容:
1、负责会议相关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落实撰写会议相关活动方案、主持文稿、新闻通稿,邀请相关领导、企业、与会人员、主持人。
2、协调做好新媒体宣传报道,落实舞台、灯光音响、舞台背景标版、会议物料、会议拍摄、视频制作等相关工作。
3、其他工作服务:摊位摆放、伴手礼准备、拟邀请龙头企业等。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报价要求为书面形式,不接受其他方式报价,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注:具体的资金支付方式与结算方式按合同约定为准。
六、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正),由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单位。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时间
1、凡有意参加的报价意向人,请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14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9月12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9月14日;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中501号祺珍荟大厦9楼招标代理部,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二、本项目中选单位与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签订服务合同,合同文本优先采用有关部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
十三、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冼小姐
联系电话: 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东穗芳智慧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工
联系电话:020-********
附件:三区融合发展示范区发展大会暨荔湾文旅产业推介会询比文件.docx
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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