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河县大林河中桥改建招标公告
漠河县大林河中桥改建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县大林河中桥改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漠河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交通部补贴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漠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漠河县西林吉镇。
2.2规 模:改建大林河中桥桥长43.54米全宽12米。
2.3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30日。
2.4招标范围:桥梁工程。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2013年至2015年,每年至少一项)完成类似桥梁建设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不良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法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企业成员(授权委托人及小班子成员)在所在地社保局出具的近三个月在该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同类工程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单位介绍信、财务审计报告、小班子成员证、2016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佳旺市场综合楼三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可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下午14:30,地点为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漠河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漠河县 | 项目办公地址: | 加格达奇区佳旺市场综合楼三楼 |
邮政编码: | 165000 | 邮 政 编码: | 165000 |
联系电话: | 联 系 电话: | ||
联 系 人: | 姚先生 | 联 系 人: | 柳女士 |
日 期:2016年9月14日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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