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商铺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2024年第3次
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商铺房屋公开竞价招租公告2024年第3次
为加强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防城港市港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司所属的部分商铺(房屋)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招租标的
本次商铺(房屋)公开竞价招租标的共16间,其中:盐场小区商铺11间,职工生活区商铺(房屋)5间,详见竞租商铺(房屋)基本情况表。
二、租期
毛坯房商铺租期最高5年(承租者须自行装修为前提),简装商铺租期最高3年,简装公房租期最高2年。毛坯房商铺优惠2个月装修期不收取租金,简装商铺(住房)优惠1个月装修期不收取租金)。标的物以成交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计算租期。
三、竞租底价和交付方式
1.竞租底价:详见竞租商铺(房屋)基本情况表。其中盐场小区商铺标的物竞租底价不含物业管理费在内,另按合同约定。
2.租金交付方式:采取先交租金后使用商铺(房屋),每年交付一次的方式。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当天缴交第一年租期的全部租金,以后每年在上一租期缴费期满前1个月内缴交下一年租期的租金,如此类推。
四、租赁用途
标的商铺(房屋)租赁用途为居住、商用、办公、仓库等。经营活动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经营范围(具体事宜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公开招租方式、报名时间及地点
1.在港发集团网站上公布招租公告。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4.现场竞租时间:2024年9月20日上午10:30开始。
5.竞租地点: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6.联系电话:0770-*******,139*****807(凌先生)。
六、竞租报名资格
1.竞租方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社团)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欠缴出租方租金、承包金等费用。
2.企业(社团)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或社团法人委托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参与竞租的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竞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现场查验后返还证件原件。
3.报名审核符合上述条件并足额缴交保证金后,取得本次公告标的商铺(房屋)租赁资格。
七、竞租规则
1.公开竞价招租公告在港发集团官网发布,公告期为7天。
2.公告后,竞租者即可到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交付竞租保证金。报名竞租者不缴交竞租保证金的,不能确认为取得竞租资格。
3.报名时间截止后,获得竞租资格者参加现场竞价招租会,以现场报价方式进行竞价竞租。竞租报名并获得竞租资格者在规定时间未到会参加竞价竞租的,视为放弃竞租权,不退还竞租保证金。
4.在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公开竞价招租工作领导小组主持下召开竞价招租会,由竞租者现场提交《竞租报价函》(竞租报价以整元数进行报价),在集团相关部门人员监督下现场公开竞租,按报价从低到高确认竞租结果,报价最高者为拟成交方。
5.竞租报名并取得竞租资格的个人或单位数仅有一家的,可以按不低于底价的价格成交;报名并取得竞租资格人数达到两家以上的均进行竞价竞租。
6.若竞租标的物有原租户竞租,且符合竞租资格的,可以不参加竞租报价,待其他竞租者竞租报价确认最高报价后,原租户可以按最高报价享有续租优先权。
7.若没有原承租者竞租的,以竞租者现场提交《竞租报价函》最高报价,确认获得成交权;现场提交《竞租报价函》竞租价格相同的,继续现场提交《竞租报价函》进行竞价竞租。
8.竞价招租会结束后,由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在港发集团官方网站进行竞租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成交方。
9.成交方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交付第一年租期租金及有关费用;逾期未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或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后未按约定足额交付第一年租期租金及有关费用的,视为放弃所竞得的租赁权,所缴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对该商铺(房屋)进行重新招租,放弃竞得租赁权方失去该标的商铺(房屋)再次竞租资格,由原参加竞租者顺位获得竞租权。
10.启动公开竞租如出现标的物无人申报竞租的,在招租条件不变和招租底价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可在港发集团官网持续公告招租。
11.竞租方竞价前请认真阅读本招租公告,并详细了解、实地查看经营场所,分析经营与安全风险,充分考虑不可预见的经济损失,做到心中有底、不盲目参与。
12.招租方以商铺(房屋)现状结构进行出租。成交方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均由成交方自行解决及配备;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合法手续由成交方自行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经营期间的盈亏与风险及安全责任均由成交方负责,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竞租保证金
1.报名者须向招租方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按照招租底价计算标的商铺(房屋)年租金的30%收取,详见竞租商铺(房屋)基本情况表;不缴纳竞租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报名参与竞租。
2.竞租结束后,未成交的或放弃竞租权的竞租方向招租方提交退还竞租保证金申请后,招租方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3.成交方在竞租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天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并足额交付第一年租期租金及有关费用后,招租方一次性无息退还竞租保证金。
4.竞租方一旦缴纳竞租保证金则视为已知悉并理解本公告及关联性内容。
5.竞租保证金指定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防城港企沙支行
银行账号:207*****040******
款项来源备注:商铺竞租保证金。
九、招租方拥有本次招租事项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竞租商铺(房屋)基本情况表
防城港市港发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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