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条目 | 内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第2次重新采购】 |
项目编号 | QT304*****2034 |
采购方式 | 询价采购(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一次报价)) |
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锡林郭勒胜利矿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2; 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服务期限定为24个月,每12个月签一次合同; 实施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61号。 |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 1、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压缩成RAR或ZIP格式,通过“竞价阶段”-“上传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必须为《关于公布集团公司2024-2025年法律服务项目第一批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名单的通知》内蒙古能源〔2024〕234号中公布的法律服务机构名单内的单位: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经世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北京策略(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东日律师事务所,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询价/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3)《分项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采购组织方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询价【网上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组织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报名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15:00至2024年09月18日15:00 |
审查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组建的专家组负责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并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按照公告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
报价规则 | 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50万元;其中: (一)锡林热电公司(锡林热电厂)常年法律服务工作,采购最高限价30万元; (二)锡林矿业公司(聚能矿公司)常年法律服务工作,采购最高限价20万元; 合计50万元,超出最高限价属于无效报价; 系统报价操作要求:供应商需在“竞价阶段”一栏点击“报价”,输入报价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修改报价,不可撤销。请务必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注: 1、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 2、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包干价格(含税),即包括本项目全部费用; 3、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若进行了价格修正,以修正后的报价排序)、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4、首次询价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本项目流标;重新询价时参与本项目报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否则,本项目流标;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报价保证金 | 不收取 |
特殊情形 | 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
服务费 | 1、成交供应商报价*3%。 2、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 |
采购组织方账户信息 | 账户名: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行号:104*****4056 账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
履约约定 | 《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 |
结算要求 | 1、付款方式: (1)本合同有效期内每半年结算一次,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按照国家规定、能源、矿业生产行业标准、采购人相关规定,出具工作任务量清单和工作总结等,经采购人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按此期间的结算额出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财务收据后,采购人按结算金额的100%支付供应商服务费。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资金计划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支付;当采购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时,供应商同意不再追索承兑汇票的承兑利息。 |
发布媒体 | 1、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http://www.nmcqjy.com/); 2、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 3、易交易(http://www.ejy365.com/)。 |
联系方式 | 采购组织方:内蒙古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开发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郝江杬 联系电话:185*****102 技术支持:0471-******* 采购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浩特热电公司 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161号 联系人:张艳兵 联系电话:136*****993 监督部门: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监督电话:0471-*******;0471-******* E交易客服电话:********** |
异议 | 供应商须在以下规定的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相同或相似异议采购人不再受理;须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1)针对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的异议期:询价通知单【网上竞价】截止时间一日前; (2)针对成交供应商公示的异议期:成交供应商公示期内。 |
操作指南 | https://www.ejy365.com/newsinfo?infoid=f68edcb1-3b6b-42c0-a52c-f3056a61d9fe |
附件 |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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