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区山阳小学食堂委托服务招邀标方案
金山区山阳小学食堂委托服务招邀标方案
金山区山阳小学食堂委托服务招(邀)标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管控食品安全,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权益,根据《金山区学校食堂管理办法》(第四版)文件精神和教育局对学校食堂委托服务招(邀)标工作提示,经学校行政会议提出、支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的委托服务进行公开招(邀)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餐饮公司前来投标。
一、成立学校招(邀)标委员会
1. 组长:杨杰英(书记、校长)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招标议标组织实施及过程的参与监督。
2.组员:
陈建华(副书记、食品安全总监) 黄欢燕(副校长)
张 中(总务主任)周嵘杰(总务副主任、食品安全员)张吉(德育主任)
教职工代表2人 家委会代表2人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对竞标餐饮公司的考察、审核,做好对竞标公司的评标打分工作。
二、招(邀)标方式
线上线下发布信息
三、合同期
中标单位与学校签订食堂委托服务管理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四、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一)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具有合法资质、具备独立承担经营过程中一切风险的能力(能承担民事责任)、经营业绩良好的劳务公司。具有独立的立法资格、具有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执照,具有企业代码证。
2. 法人具有固定的场所、资金,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3. 投标人在以往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4. 委托代理人必须非国家公职人员。
5. 本次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餐饮公司具有优先权利
1.具有三年以上从事学校食堂管理经验,且有完整的管理制度。
2.具备独立专用的原材料检测设施和原材料仓储、初加工、配送基地;有食堂物料配送的专用车辆。
3.具备专业的员工培训基地或实行完备的员工培训制度,配有专职营养师。
4.已实施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或上年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度等级评定良好(A)的。
五、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1.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必须的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方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单位地址 及联系方式。
六、投标标书上报时间和报名地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投标标书上报时间和报名地点:
2024年8月15日
地点:金山区山阳小学总务处(金山区海芙路1020号)
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6日 14:00
3. 开标地点:学校5楼会议室
七、定标办法。
1. 查看竞标公司所申报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按要求加盖企业印章。
2. 竞标公司是否有从事餐饮行业的记录和经营管理的经验,有无国家认定的行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团队,有无确保学校师生正常就餐的能力。
3. 评标现场,竞标公司要出示公司的相关资质,特别是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人员、管理经验、管理理念、管理团队等作为综合考评的一个方面。
4. 有无从事学校食堂的管理历史和社会的良好口碑。
5. 本次竞标时,竞标公司各方面的综合项目和竞标公司近年来的业绩要作为评定项目。
6. 招(邀)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与标价相结合的方法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若第一名弃权,则第二名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7. 中标公示期为三天。
8. 公示期无异议,五天内学校与中标单位签约。
八、其它
1. 投标现场实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出席投标制度,不得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投标,未按时参加开标大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2. 禁止投空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的,取消投标资格。
3. 中标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供应并取得学校好评的,可优先获得顺延承包资格。
4. 每学年合作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师生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委托服务方进行考评,若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低于60%,学校结束与委托服务方的合作,重新进行招(邀)标。
5. 特别说明:以上方案的解释权为学校。
2024年7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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