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桥镇经都十一路东侧、丰收西路南侧地块地块二设计
斜桥镇经都十一路东侧、丰收西路南侧地块地块二设计
斜桥镇经都十一路东侧、丰收西路南侧地块(地块二)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斜桥镇经都十一路东侧、丰收西路南侧地块(地块二)设计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丰收西路南侧、经都十一路东侧。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约*****平方米。1.用地性质:二类工业用地;2.容积率:2.0-3.0;3.建筑密度:不大于60%;4.绿地率:不小于10%。5.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70平方米,详见设计任务书。建安费用约1.06亿元,要求建安费用限额设计。
2.2本次招标范围:斜桥镇经都十一路东侧、丰收西路南侧地块(地块二),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含修改)及估算编制、配合业主单位对地块一,地块二总体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含修改)、概算编制(需满足发改、财政局要求)、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及BIM设计服务)、前期配合招标人手续办理(节能、日照、消防、防辐射预评估、网上审图等)、工程设计相关论证(如有专项论证、室外景观绿化方案设计及论证等)、施工期咨询服务等(其他:消防水池在本地块内,需与地块一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指导相关设计工作、原已建三桥标准厂房消防设施及道路完善设计、与三桥标准厂房一期原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涉及地块一、地块二中间道路文化标识景墙等设计)。
注: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工作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围护、建施、结施、公共部位装修、强电、水施、消防、暖施、智能化(含智能燃气设施)、室外附属、绿化景观、亮化工程、交通标识标线、其它∶雨水收集利用、绿色节能、标识标牌等全部完成建设施工所需的施工图。
施工期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工作、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审计阶段服务工作内容包含:配合审计。
2.3计划设计周期:
(1)建筑方案设计阶段: 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方案设计成果。
(2)建筑方案设计修改阶段:方案评审后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建筑方案设计文件。
(3)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15天内应完成初步设计供评审。
(4)初步设计修改阶段:初步设计评审后5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修改、优化后的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书编制。
(5)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方案批准后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配合招标人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6)施工期咨询服务:同施工工期。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变更设计、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相关设计人员走场并填写走场报告、参加样板定样、配合审查施工单位二次深化图纸、协调工程变更、参加相关验收、竣工图纸配合工作等相关服务。
(7)配合审计服务:至审计结束。
2.4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须同时具备: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注册并实际受聘于投标人);
3.3投标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1个或以上的设计规模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3.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2021年1月1日以来1个或以上的设计规模为*****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资料须反映工程规模、工作内容及造价。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为准);
3.5浙江省外设计单位需提供进浙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证明(以网页截图为准);
3.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意即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信用中国”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如投标人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变更证明材料,因投标人未提供相关材料而导致在网站上无法查询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单位不具有隶属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9月12日至 2024年10月10日14 时 3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网”,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未注册会员单位的需先注册)
4.2招标文件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海宁市马桥街道马桥文体中心二楼1202开标室(胜利路和马桥路交叉口)。
5.2 为了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可不参加开标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三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海宁经编大厦2号楼4层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恒力大厦9楼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 系人:施先生
电 话:0573-******** 电 话:0573-********
监督部门:海宁市马桥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胜利路 8 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73-********
2024年09月12日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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