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名单

竹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名单

根据《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规定》《关于加强河湖长体系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需要,县级河湖长调整名单公布如下。

总河湖长: 汪正义 县委书记

王丽媛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总河湖长:王宇星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明昌艳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范 奇 县委常委、副县长

任 卓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河湖检察长:侯小丽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河湖总警长:王金柱 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竹山县县级河湖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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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关于印发《竹山县县级河湖长调整方案》的通知.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名单 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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