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测管、粉煤灰、矿粉、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声测管、粉煤灰、矿粉、土工材料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郑阜铁路项目声测管、粉煤灰、矿粉、土工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1-JC-2016-024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限公司的郑阜铁路河南段项目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新建郑州至周口至阜阳铁路河南段站前工程ZFZQ-1标全长43.568正线公里(DK11+424.11~ DK54+984.1),正线路基2.497km,双线特大桥37.461km,单线特大桥7.220km,车站1座(许昌北站)。其中简支梁1359孔(含支架现浇7孔),连续梁5联(跨度分别为48+80+48m一座、60+100+60m一座、40+56+40m三座)。项目中标价27.19亿元,合同开工日期2016年7月16日,竣工日期2019年9月30日。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物资需求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12]24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粉煤灰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1.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必须具有分选设备, F类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5万吨(含)以上,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
3.1.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应具有近两年(2014年-2015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其各项指标均能同时满足国标和《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10005-2010)及《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 10424-2010)(铁建设[2010]240号发布)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1.4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近两年内(2014年-2015年,每年一份)具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协议书)和用户证明。
3.1.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个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6其他要求:
a.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或电厂合法的粉煤灰生产企业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或电厂粉煤灰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书(代理销售协议)。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还应同时出具电厂针对该总经销商的授权函;厂家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b.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2声测管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2.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产量达50万米及以上,自身具有与声测管产能配套的制造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声测管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内(2014年-2015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具备提供服务延伸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2.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一份)供应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2.7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一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具体详细名单,请登录“惠采平台”中“失信合作人名单”查阅,若参与后果自负。
3.2.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矿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生产厂家年产量达5万吨及以上。
3.3.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3.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家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一份)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3.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3.7其他: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土工材料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年生产量达500万米及以上,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内(2014年-2015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市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具备提供服务延伸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3年-2015年,每年一份)供应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4.7不接受被列入股份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一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具体详细名单,请登录“惠采平台”中“失信合作人名单”查阅,若参与后果自负。
3.4.8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
3.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车城湖北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汇款凭证明、投标报名表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如不能现场购买的可将上述资料发送电子邮件至jczx721@163.com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购买、不提供纸质版,请自备U盘或提供邮箱账号。
4.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电汇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 9 月 29日8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6年9月2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6年9月 2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8.招标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8.1招标组织单位信息:
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系人: 王坤鹏 152*****400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车城湖北路9号 邮箱:jczx721@163.com
8.2招标人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账户: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管理中心
开户行:湖北省襄阳市建行襄东支行
开户账号:4200 1648 2080 5300 1613
8.3物资使用单位信息:
8.3.1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郑阜铁路河南段项目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长社路中铁十一局郑阜铁路河南段项目部
联 系 人:徐怀东
电 话:136*****520 邮 箱:********5@qq.com">********4@qq.com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 物资需求一览表
包件划分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求总数量 | 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单包售价 | |
1 | SCG01 | 螺旋式声测管 | Φ57*3 | 米 | 442047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马庄 | 郑阜一分部 | 合格 | 2016年10月起至工程完工 | 500 | ||
2 | SCG02 | 螺旋式声测管 | Φ57*3 | 米 | 485575 | 长葛市老城镇圪塔庙村 | 郑阜二分部 | 合格 | 500 | |||
3 | SCG03 | 螺旋式声测管 | Φ57*3 | 米 | 523525 | 许昌县陈曹乡杨刘村 | 郑阜三分部 | 合格 | 500 | |||
4 | FMH01 | 粉煤灰 | 优Ⅰ级 | 吨 | 120 | GB/T1596-2005 | 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岗李乡马庄 | 郑阜一分部 | 合格 | 500 | ||
粉煤灰 | 优II级 | 吨 | 24600 | |||||||||
5 | FMH02 | 粉煤灰 | 优Ⅰ级 | 吨 | 100 | GB/T1596-2005 | 长葛市老城镇圪塔庙村 | 郑阜二分部 | 合格 | 500 | ||
粉煤灰 | 优II级 | 吨 | 20000 | |||||||||
6 | FMH03 | 粉煤灰 | 优Ⅰ级 | 吨 | 100 | GB/T1596-2005 | 许昌县陈曹乡杨刘村 | 郑阜三分部 | 合格 | 500 | ||
粉煤灰 | 优II级 | 吨 | 19900 | GB/T1596-2005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总数量 | 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期 | 单包售价 | |
7 | FMH04 | 粉煤灰 | F类I级 | 吨 | 19100 | GB/T1596-2005 | 梁场拌合站 | 郑阜四分部 | 合格 | 2016年10月起至工程完工 | 500 | |
8 | KF01 | 矿粉 | S95级 | 吨 | 31000 | GB/T18046-2008 | 郑阜铁路1标段拌合站 | 各分部 | 合格 | 500 | ||
9 | TG01 | 土工格栅 | TGDG200 | 平方 | 65777 | 见投标物资一览表 | 郑阜三分部 | 郑阜三分部 | 合格 | 500 | ||
TGDG120 | 平方 | 6184 | 见投标物资一览表 | 郑阜三分部 | ||||||||
TGSG30-30 | 平方 | 76369 | 见投标物资一览表 | 郑阜三分部 | ||||||||
复合土工膜 | 600g/m2 | 平方 | 43332 | 见投标物资一览表 | 郑阜三分部 |
注:招标数量与实际进场数量有差异时,以实际进程数量为准。
竟标报名表 | |||
竟标项目名称 | 竟标文件物资名称 | ||
竟标文件竟标编号 | 竟标文件包件号 | ||
竟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 ||
联系人 | 手 机 | ||
办公电话 | 办公传真 | ||
电子邮箱 | 邮 编 | ||
邮寄地址 | |||
声明 | 竟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竟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购买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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