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包括科学技术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着重体现完成和应用推广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为推动本省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自然科学奖着重体现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奖着重体现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器件及其系统等研制中有重大技术发明。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公开发表或应用两年以上的条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公开发表,代表作数量不得超过5篇;科学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不能包含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内容;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申报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完成人)参加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
3.如在申报材料中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项目须完成整体验收。
4.申报项目不得含有涉密信息,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5.没有知识产权纠纷或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署名纠纷。
6.申报项目如果是2021-2022年度经省医药卫生科技奖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以相同内容再次提名须间隔一年。
7.存在科研不诚信记录的不予申报,含处在科研诚信惩戒期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1. 申请书填报
为了保证省科技奖提名项目申报材料的一致性,本次评审延用《2023年度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手册》(简称“提名手册”)(见附件2)。请申报单位按照提名书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自然科学奖主要对科学发现点的原创性、科学价值、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度以及推动学科发展的作用进行概述,并附支持本项目主要发现成立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按重要程度排序。
技术发明奖主要对技术发明点的创造性、先进性、应用效果进行概述,附主要技术发明成立且已批准或授权的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按与主要技术发明点的密切和重要程度排序。
科学技术进步奖主要对科技创新点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效果和对行业科技进步的作用进行概述等。
2.申报部门审核
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24年度省医药卫生科技奖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支撑的数据、指标、学术成果、完成人贡献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完整属实,并客观反映学术价值、应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引用他人论文、专利等知识产权需获得原作者授权许可。如遇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负责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和报送,报送材料包括:《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纸质版申请书原件1份,电子版(盖章后PDF版)。务必于9月18日8:30前报送项目材料原件、项目汇总表(盖章)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qykyc@qmu.edu.cn,纸质件报至图书行政楼1610室,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时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1:黑龙江省医药卫生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2024年度).doc
科研处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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