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财采投处〔2024〕6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财采投处〔2024〕6号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七财采投处〔2024〕6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项目编号:[******]JHGC[XJ]********-2

二、项目名称:教学多媒体(三次)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2024年8月4日发布采购公告,2024年8月8日开展项目评审,2024年8月8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三乙源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汇丰路1号5栋2-13

被投诉人1:七台河职业学院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229号

被投诉人2: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锦明家园3号楼4号商服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第二章 采购人需求 附表一:电容智慧黑板具体技术(参数)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公章),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制定错在失误,该招标文件不能依法开标。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6个月内向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台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1日

抄送:重庆三乙源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七台河职业学院、黑龙江建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 七财采投处〔2024〕6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pdf

标签: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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