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档案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灌云县档案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灌云县档案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灌云县档案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项目采购事宜予以公告。
(一)项目名称:灌云县档案馆档案库房卫生保洁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具体内容:对灌云县档案馆1-8号档案库房、特藏库及目录室进行卫生保洁。
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的除外)、营业执照复印件,至现场填写报名表后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
地点:灌云县档案馆办公室(403室)。
(二)投标文件形成
1.项目报价文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获取的除外);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本项目有关的专业设备及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影印件或复印件;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等;
7.服务承诺及售后说明文件。投标文件为一正二副,文件格式自编。
响应文件于2024年9月18日当日12:00(北京时间)以前提交至灌云县档案馆403室。
(一)时间:2024年9月18日15:00
(二)地点:灌云县档案馆403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二)本项目公告在“灌云档案”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0518-********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王圩村复兴北路604号
灌云县档案馆办公室
灌云县档案馆
2024年9月10日
标签: 档案库房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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