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用钢制无缝气瓶2024外购125采购采购公告
气体灭火系统用钢制无缝气瓶2024外购125采购采购公告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气体灭火系统用钢制无缝气瓶(2024外购125)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供货及相关服务;单位成立时间达一年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实缴资本10万以上,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2023年经审计的报告未出的,提供2021年-2023年的;公司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2021年-至今)。
(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和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查询结果的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②已经列入中核集团、中核浦原、及需求单位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在其他公司中占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1)满足项目制造所需的场地、设备(需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质保体系等);
2)应答人需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如应答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须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半电子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相同MAC地址信息相同)的潜在供应商,将在其触发信息的相应环节实时生成风险预警项,并自动剔除该供应商。经平台自动剔除的供应商将被平台记录为围串标高风险供应商,并冻结其参与项目的相关权限。
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 4.2 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否则各相关应答文件均无效。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我要报名,找到《气体灭火系统用钢制无缝气瓶(2024外购125)采购》,点击“我要报名”,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时30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邮编:
联系人:薛鹏
电话:150*****330
传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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