壶江大桥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壶江大桥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6]022-1号 | ||||||||||
开标时间:2016-10-18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 ||||||||||
所属地区: | ||||||||||
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闽联审榕招[2016]02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设计审批机关名称)以《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基建【2015】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琯头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解决(资金来源),招标人为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连江县琯头镇壶江村 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起点于前门江西岸琅岐岛上的金沙村沙园北岸边,沿已填筑的江中堤坝向东,终于壶江村牛山脚下;主线里程 0.367公里。按四级公路桥梁标准建设, 设计行车速度 30 km/h,路基宽 8.5 米,大桥净宽9.5米,双向两车道。项目总投资约1800万元。 2.3 项目的工期要求: 18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条件:无; (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未被列入2015年度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档案 “普通公路施工” 中的C、D类名单,不属于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 月 18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3:00 ~ 5:30 (北京时间,下同),前往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每份施工图售价为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本项目开标室→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8层; 电 话:139*****271; 联系人:李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电 话:****-******** 传真 :****-********、87819706; 联系人:林工、郭工、李工。 2016 年 9月 18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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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业绩条件:无;
(4)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临时执业证书),持有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4投标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 否则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未被列入2015年度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管理档案 “普通公路施工” 中的C、D类名单,不属于行贿档案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9 月 18日至 2016 年 9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 12:00 ,下午 3:00 ~ 5:30 (北京时间,下同),前往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每份施工图售价为 2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0 月 18 日 9 时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2层)本项目开标室→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琯头镇壶江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福州市东街92号中福广场28层;
电 话:139*****271;
联系人:李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电 话:****-******** 传真 :****-********、87819706;
联系人:林工、郭工、李工。
2016 年 9月 18 日
标签: 大桥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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