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消防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大楼消防系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该档案中心中压单管单流向细水雾、水喷淋及消防联动系统采购实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厂商参加竞标。
一、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主要技术要求:①本工程采用的是中压单管单流相细水雾开式灭火方式,为泵组式自我保护全淹没系统。系统采用中压泵二台(其中备用泵一台);②本次采购产品细水雾灭火系统采用国产产品,整个系统及其主要部件均须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标准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③必须提供系统及主要部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并提供系统主要部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配件的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④供应厂(商)提供的进口产品应通过国外相关保险机构或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⑤供应厂(商)应按照谈判图纸进行深化设计,并就深化设计方案进行文字表述;⑥整套系统质量保证期为二年;⑦原产品制造厂商授权给其他企业施工安装的,只可授权一家。
二、合格供应厂(商)的条件:①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实力;④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安装一级资质;⑤具有独立的施工队伍,主要人员、设备满足本工程需要;⑥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⑦供应厂(商)及其所代理的生产厂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制造、经销、安装的合法资格,并提供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质文件(如有关的许可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
三、领取采购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③细水雾灭火系统生产厂家产品代理授权书、系统安装施工授权书;④本次采购所要求的细水雾灭火系统产品及其主要部件按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标准由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证明文件;系统及主要部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系统主要部件、管道材料及管道配件的检验报告和试验报告。
四、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05年9月5日17:00时。
领取标书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路信华大楼十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五、参加谈判供应厂商保证金提交时间、方法和金额:应于2005年9月15日9:00时谈判采购开始前向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谈判采购保证金伍万元整。
谈判采购保证金可用现金、汇票、支票,成交供应厂商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银行帐号名称:金华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银行帐号:09058
开户银行:金华市建行
六、供应厂(商)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05年9月15日9:00
谈判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路信华大楼十五楼
谈判时间:同供应厂(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
联系方式列表
招标代理金华市政府采购中心:蔡赛幸、袁芳
联系电话:****-*******、******* 传真:****-*******
招标人:金华市档案局
联系人:郑青山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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