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C区屋面防水修复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C区屋面防水修复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C区屋面防水修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招标人名称: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2号。

(三)项目名称:沈阳卷烟厂联合工房C区屋面防水修复项目

(四)项目编号:LGH*******

(五)建设地点: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沈阳卷烟厂院内

(六)建设规模:联合工房C2、C3、C4和E区屋面防水面积约为5409平方米

(七)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八)计划投资:849,908.60元(含税,按9%税率测算)

(九)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十)招标范围:防水工程施工范围:按招标人要求指定部位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三)企业资质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确定,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四)项目经理资格:须是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及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五)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六)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九)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十)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十一)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盖公章。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十二)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黑名单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三)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十四)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十六)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十七)纳税: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社保: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特别说明:

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只在如下媒介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外网(100万以上项目)上发布,因轻信其他媒体、组织或个人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二)东北新闻网

(三)采购与招标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以下两种报名方式均可:

(一)现场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3、获取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39层

4、携带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资质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进行确定,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

(3)在有效期内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及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和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7)投标回执(格式见附件2)。

(8)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0)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贰份,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二)网上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9月12日上午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0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邮箱:zjj@lnghzb.cn

3、递交资料:现场报名中所须携带资料原件的PDF格式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上述邮箱。

(三)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评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递交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8楼会议室)。

(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现场递交

(四)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8楼会议室)。

(六)评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七)评标地点: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8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一)招 标 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26-2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24-********

(二)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90号皇朝万鑫A座39楼

邮编:张建军、武琳

电 话:024-********

电子邮箱:zjj@lnghzb.cn

(标书款、保证金)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沈阳分行

账号:710 101 548 000 034 06

(代理费)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华山支行

账号:0310 0101 4080 0008 07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光华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人: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4年0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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