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5大类重型车配件招标公告
2016年55大类重型车配件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WDC-*******一. 招标条件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拟采购物资所属于55大类,涉及178个物料组,按照车型分8个包,分别为奔驰重型车配件、格罗夫吊车配件、徐工吊车配件、多田野吊车配件、加藤吊车配件、解放车配件、重型汽车配件、其他车型配件,预计年采购金额2800万元,详见附件表3。所有物资交货地点为长城钻探物资公司国内各仓储站或项目部。本次采购物资价格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
使用功能:生产用重型车、吊车配件
技术标准:见附件表3
质量要求:符合技术标准且产品质量合格
服务:货到指定地点
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石油市场准入资质,准入物料组必须100%满足所在包别物料组的要求,(要求提供集团公司准入证信息网络截图);5、投标人的代理授权或有购销合同;备注:“有效的”是指中石油物资供应商准入资格通过2015年度年检且物采平台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6-09-18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6-09-22 17:00:00.0 1.本项目编码为:GWZB2016WZG0129JC 项目名称为: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55大类重型车配件定商定价集中采购。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拆分标包售卖。3.本项目招标以电子文档形式发售招标资料,不提供纸质资料4.标书发售期 2016年9月18日至 2016年 9 月22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时30分至5时00分。5.若购买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款电汇至本招标公告指定的帐号,过期不再发售。购买招标文件只接受电汇,不接受个人汇款;电汇交款单位名称和开发票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投标人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标书款”。6.电汇标书款后,请填写附件1“标书购买确认函-注明包别”、附件2“投标人购买标书信息登记表”;将附件1的扫描件及附件2 的电子版发至liuyz.gwdc@cnpc.com.cn邮箱,所发邮件名称(主题)统一格式:“***公司 **项目标书购买确认函”,招标人将在收到标书款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招标文件发至附件2 所填项目联系人的邮箱。特别强调:邮件名称请以规定格式填写,否则会延误您标书的发放。附件2所填邮箱地址需完全正确,否则会导致不能收到标书。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行号:********5086 ) 账 号:1200 1835 1000 5250 5779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10-11 08:30:00.0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长城钻探招标中心招标谈判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 10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本次集采,如投标人参加本公司多个集采项目投标的,仅需提供一次投标保证金)。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②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在开标前36小时到达指定帐户。③投标人电汇,须在汇款摘要栏填写:“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等信息同上。六. 开标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6-10-11 08:30:0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长城钻探招标中心招标谈判室。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北京国际会议中心东配楼三楼 邮编: 100101
联系人: 刘玉州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 liuyz.gwdc@cnpc.com.cn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开发分行
账户名: 中国石油集团长城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账号: ****************5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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