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30、31号临时构筑物招租公告

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30、31号临时构筑物招租公告

一、 项目简介:
为了有效利用国有资产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发展百年春熙公司”)按照《成都市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资产招商管理办法》(锦府办函﹝2021﹞2号)文件相关要求,拟对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30、31号临时构筑物进行招租。
标的物位于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30、31号临时构筑物,标的物所在区域商业服务繁华程度较优,具有经营的良好条件。该处资产为临时构筑物,无《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锦发展百年春熙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运营管理。
二、招租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租范围为春台市锦一期项目小科甲巷30、31号临时构筑物,面积为6.25平方米/个,业态限定为轻餐,租赁年限为6个月。不可用于从事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国家法律规定禁止的危险性行业。在使用期内未征得运营方书面同意,使用方不得擅自改变该临时构筑物用途。
三、招租对象
1、使用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发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招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竞租人在过往经营中未发生过任何形式及任何等级安全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四、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锦江区点将台街62号。
3、招商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竞租人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竞租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五、招商时间、地点
1、招商时间:2024年9月23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意向承租的法人单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详细的产品资料、装修方案、承诺书、信用证明、履约能力证明等,代理人需提交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详细产品资料、装修方案、承诺书、信用证明、履约能力证明等。
2、招商地点:锦江区点将台街62号
六、最低限价
使用费底价为4.8万元/个/6个月;
使用费不含水、电、垃圾清运等费用,需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七、评选流程
商家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竞价-确定承租方。
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
八、 招商履约保证金
使用权受让方应在签订《春熙路步行街临时建筑使用合同》前向使用权出让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至少为两个月使用费。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使用合同到期后,使用权受让方在无违约情形下并结清水、电及其他应由使用权受让方承担的费用后,使用权出让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锦江区点将台街62号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847

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锦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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