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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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餐厅运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及地方标准制定服务采购,采购人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开展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共享餐厅运营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及地方标准制定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地点: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1.3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3.1项目概况:为响应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海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努力发展海南自由贸易港独有的共享校园服务保障运营服务管理体系,打造以共享单元为核心要素的基础设施和技术基础,锻造“教科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创新试验中心,成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标志性教育创新园区,为入驻高校师生、入园企业职工提供高质量、高标准的饮食服务,形成符合市场要求、满足各方需求的一套“共享园区服务保障运营管理”标准体系。

1.3.2采购需求:编制标准《共享餐厅运营管理规范》及申报地方标准《共享餐厅运营管理规范》。

1.4施工工期(服务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

1.5质量要求:该标准要能准确反映园区共享餐厅共享特色、管理特点;规范共享餐厅管理要素、方便试验区进行餐饮管理、提高效率,提升辩识度。

1.6采购控制价: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20万元,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其应答无效,做否决处理。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信誉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供应商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应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的应答”情况;

证明材料:请提供相关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第5)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证明材料:请提供《非联合体应答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3、 比选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9月14日18时00分。

获取地点:线上获取。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登录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www.study-hn.cn\/index)下载比选文件。4、 应答文件提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月19日9时00分

递交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滨海校区体育场一楼政务服务部

注: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但邮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破损或丢失或因物流原因导致未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后果请供应商自行承担。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公告仅在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www.study-hn.cn\/index)上发布。6、 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7、 联系方式

比选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海南陵水国际联合学院)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镇大墩村滨海校区体育场一楼政务服务部

联系人:袁工08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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