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场所维修零星工程比选公告

通知公告|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办公场所维修零星工程比选公告

一、项目概况

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且经单位研究决定,采用比价的方式组织 办公场所维修零星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开展比价采购活动。

1. 项目名称:

项目:办公场所维修零星工程
项目名称 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 备注
项目:办公场所维修零星工程 1. 拆木地板:面积34㎡;2. 木作隔墙:面积28㎡;3. 铺木地板:面积38㎡;4. 墙面水泥乳胶漆:面积93㎡;5. 更衣室木作柜:面积6㎡;6. 阳台做防水漆:面积6.5㎡;7. 实木门:2副;8. 金刚钻孔:3个;9. 空调移机:1台;10.空调外机排水管:3m;11.木地板踏脚线条:35m;12.卫生间封堵:1间;13.建筑垃圾外运:1车。

2.评审要求:我单位根据以上清单向资质、信誉较好的三家工程施工方进行比价,工程施工方须根据以上清单内容在比价单的“报价单”处填写工程总造价,报价金额包含提供以上项目的所有费用,并于2024年9月19日12:00前将比价单回交至我单位三楼综合科,截至2024年9月19日12:00回交的所有报价单作为本项目比价评审依据,工程施工方提交的报价单需密封完好。本项目依据所有提交的报价单,于2024年9月19日16:00在三楼监督科现场拆封,由支队成立评选小组,由评选小组对报名工程施工方进行评选。通过比选方式选择1家施工方承接该项目。

3.注意事项:

(1)工程施工方提交报价单即承诺符合清单所有要求,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因误报价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需向采购人提交报价金额20%的违约金。

(2)施工周期:采购人下单后7天内施工完毕。

(3)报价单位提交报价单时需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质复印件。

(4)报价要求:本项目最高控制价3万元,施工方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若报价高于最高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包含提供以上产品所有费用,如材料费、安装费、安全防护费等。

(5)采购人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14号九龙大厦三楼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采购人联系方式: 林先生 0596-*******

二、报价单

报价单位:(加盖公章)

报价:人民币 元,(大写: )

联系方式:

报价日期:

比价单位:漳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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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零星工程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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