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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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65,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服务开始时间:******** | 一、响应情况序号内容需求参数响应情况1 业务响应要求1.按照积极、专业、诚信、全面、全程的原则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应组建稳定的律师团队为采购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有大型三级甲等医院法律服务及医疗纠纷调解经验, 并且保证足够的服务力量,团队成员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能及时满足采购人工作需求。3.遇有特殊情况,成交供应商应能满足采购人工作需要,派律师在采购人发出请求后2 小时内达到指定地点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供应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应勤勉、尽责、及时,尽到法律事务专家的注意义务,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一般事务应在48 小时作出书面回复,重大复杂疑难或创新型法律事务一般不超过一周,特殊情况另行约定。5.主动、及时向医院反馈案件办理经过、结果及经验,并视情况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整理资料并留存备查;医院认为有必要出具书面意见的应提供签字或盖章的正式书面文书。2业务范围1、一般咨询业务(1)就采购人业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草拟、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章程及其他法律文书;第3 页(3)草拟、审查、修改内部规章制度,主动帮助采购人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4)为涉及的工商、税务、劳资、环保等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5)参与磋商、谈判,草拟、审查、修改相关合作文件;(6)向有关方面发送律师函、建议函等;(7)为业务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中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出具律师意见书,确保采购人业务活动不违法不违规;(8)就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9)提供行业发展所需的法律、法规信息,国家政策信息;(10)协助采购人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11)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2、医疗类相关业务(1)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提供专项咨询服务;(2)收集、整理各类医疗鉴定的检材及证据,草拟鉴定陈述意见书;(3)根据授权参与各类医疗鉴定的陈述、答辩和听证;(4)应邀参与医疗纠纷调解、谈判、协商;(5)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第4 页(6)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协议、制度、知情同意书等法律及医疗文书;(7)提供与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8)为医药项目合作、联营、招投标提供专项法律服务;(9)法律培训:收集有关医疗卫生的法律法规,为采购人所属医务人员提供不少于1 次法律教育、培训和讲座等;(10)协助我院处理患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的投诉;(11)协助我院制定防范、处理医疗事故的法律方案;(12)发生医疗事故后,及时协助我院及其医护人员对患者及家属进行通告、解释;(13)代理我院向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协助我院整理、提交医疗事故鉴定所需要的材料;(13)为我院草拟对外联系活动中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并对我院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提供修改、补充意见;(14)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3.人力资源相关业务(1)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人事工作方面的合同、协议、制度等法律文书,如劳动(聘用)合同、出国研修协议、院士合作协议、规培学员培训协议、劳务派遣协议、涉及法律层面的告知书或函件等;第5 页(2)为医院人事工作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如劳动(聘用)合同纠纷、退休职工继承和采购人面的纠纷、工资福利待遇纠纷等等问题;(3)根据医院要求针对非诉讼案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4)为人事劳务派遣、人事代理等业务的招投标提供专项法律服务;(5)协助医院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人事争议防范培训;(6)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4.总务后勤(包括基建)相关业务(1)日常性的合同类,法律咨询,政策、法律意见;(2)文书类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如函件、往来文件等;(3)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的法律咨询问题,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4)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席采购人的内部会议,进行法律分析、论证,为采购人内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5)根据采购人要求,代表采购人出席有关政府采购的会谈、谈判;(6)根据采购人要求,参与起草、制定、审核采购人招标投标等法律文件;(7)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署的有关采购合同、协议第6 页等法律文书;(8)应采购人要求,就采购人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9)应采购人要求,讲授采购法律实务知识,对采购人采购办事人员进行相关采购法律知识训;(10)根据采购人要求,协助处理供应商的质询、投诉;(11)代理采购活动中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12)为顾问单位提供房地产及基建投资政策、法律意见;(13)土地征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购、抵押及有关权证办理;(14)基建项目立项及建设规划阶段法律服务,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件;(15)代理各类建筑工程房地产诉讼、仲裁案件;(16)审查各类基建项目合同,对合同内条款的设定提出专业意见;(17)为顾问单位提供业务相关合同、协议、往来函件等事项的政策、法律意见;(18)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相关事项政策、法律意见;(19)应采购人要求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第7 页5.其他知识产权(专利)、财务等相关业务。6.诉讼代理业务(1)代理采购人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或仲裁;(2)代理申请行政复议;(3)代理采购人的索赔,追收医疗欠款、债款,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名誉;(4)提出答辩、提交和接收证据;(5)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6)代为增加、变更或者放弃请求、代为承认对方请求、提起反诉或反诉请求;(7)代为申请鉴定及参加医疗事故、医疗过错鉴定会;(8)进行调解或者和解;(9)提起上诉;(10)办理交、退诉讼费用事宜;(11)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司法厅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价[2006]298 号)中的“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按照原告最终确定的诉讼请求赔偿总额比照《律师费计算明细》计算确定。在诉前调解阶段:①未做司法鉴定且未能达成和解(调解)协议情况下患方撤诉的,仅支付基础律师费8000 元,加收费用免除;②如未做司法鉴定情况下达成和解(调解)协议而结案的,律师费加收部分再行减半,即甲方应支付律师费=基本费用8000+加收费用合计*0.8*0.5;③已完成司第8 页法鉴定后未能达成和解(调解)协议情况下患方撤诉的,支付律师费加收部分再行减按八折支付;④已完成司法鉴定并达成和解(调解)协议结案的,甲方按照约定全额支付律师费。若案件发生二审、执行等阶段,律师代理费均按照一审阶段律师费减半收取。(12)协助、配合甲方做好本案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转交案件资料,协助向法院调取保险理赔所需的补充资料,对需配合的其他事项及时响应等。 | 1 | 65,000 | 年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同上需求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陈小姐 ********
采购单位: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24年09月12日
标签: 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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