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09时2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BTZCDHS-G-H-******
项目名称: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61,53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61,5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市政公用设施用房 | 普通垃圾分类房(收集厨余与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厅房) | 4(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39,000.00 | - |
1-2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智能垃圾分类设备(有害垃圾与可回收物智能垃圾收集箱) | 14(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434,000.00 | - |
1-3 | 垃圾车 | 六桶垃圾车(电动厨余垃圾收集转运车辆) | 1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264,600.00 | - |
1-4 |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 分类脚踏式垃圾桶(垃圾分类4色收集桶) | 2,650(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689,000.00 | - |
1-5 | 文件、宣传品 | 垃圾分类宣传栏及分类公示栏(示范片区居民小区安装) | 4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234,93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验收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4年10月08日 09时2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不见面开标室二(1)
/
名称:包头市东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天骄街道二里半转盘西100米
联系方式:0472-*******
名称: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联系方式:0472-*******
项目联系人:王蓉
电话:0472-*******
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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