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 | ||
行政区域 | 汉滨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7:0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09日 14:00 | ||
开标地点 |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31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1*****878 | ||
采购单位 | 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赵台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5-*******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朝阳社区朝阳路3号兴安门花园小区七号楼四单元4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1*****878 |
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YXCM-******
项目名称: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61,892.44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161,892.4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61,892.4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61,892.44 | 3,161,892.44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2)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3)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5)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高井校区室外景观及文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参保缴费证明,证明材料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述材料或承诺书);(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至 2024年09月2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①投标须知:投标人需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②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③请各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④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及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如遇困难,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名称:汉滨区汉滨高级中学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赵台路
联系方式:0915-*******
名称: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朝阳社区朝阳路3号兴安门花园小区七号楼四单元404室
联系方式:151*****878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1*****878
陕西月星辰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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