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职工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采购人)对职工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第2次)(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 元)

包1
包合计:******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
需求描述: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4-09-18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9-18 11:00

四、响应文件要求

1、文件必须上传:是
2、文件上传说明:
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响应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95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维修工具、交通费、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维修更换主材(含)、维修更换辅材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三)付款方式:
维修服务费每季度结算一次。中标人每季度末当月20日前提供本季度职工食堂维修登记表职工食堂负责人签字确认(成交供应商完成)核算维修金额,扣除处罚金额(若有),为当期结算金额。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确认结算金额后,开具相应金额的有效发票,采购人在收到有效发票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联系人:
登录后查看
联系座机:
登录后查看

八、采购文件及附件

docx
网上竞采采购文件-职工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保养服务采购文件
公告来源:https://chinazhyc.zbj.com/detailsDemand?id=********
,重庆,重庆市,江津区,重庆

标签: 职工食堂 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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