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修改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拟修改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2004年6月,华安县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竞得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地块位于仙都镇市后村大坂,用地面积*****㎡,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截至目前,华安县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启动了一期、二期建设,一期建有5栋商住楼和1栋交易中心,建筑占地面积为9764.6㎡,计容建筑面积为*****.9㎡;二期建有3栋商住楼,建筑占地面积为3898.2㎡,计容建筑面积为*****.78㎡;合计建筑占地面积为*****.8㎡,换算成建筑密度指标为34.39%,计容建筑面积为*****.68㎡,换算成容积率指标为1.13。地块东侧尚有集中成片的空地约*****㎡,尚余计容建筑面积约*****.32㎡可开发建设。
为深入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华安县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启动剩余空地的开发建设,提出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修改申请,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前提下,要求调整建筑密度和绿地率。目前,华安县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组织对规划条件修改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设计单位也形成《关于修改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论证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条件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现进行拟修改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本公示期为10天。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定程序进行办理。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地址:漳州市华安县平湖路8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0596-******* 。
关于修改华国土资[2004]01号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论证报告
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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