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
(招标编号:YNKZ-2024(年)七十一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2.00 万元,招标人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
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
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
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
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5.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
七、其他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人)
的委托,拟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
行采购,特发布公告邀请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KZ-2024(年)七十一号
2.采购项目名称: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专项绩效评价项目
3.采购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自筹资金:22.00 万元(贰拾贰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拟对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重大建设项目(包括江城黄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
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江城县国门医院建设项目(县医院搬迁)、江城县城乡一体化建设项
目、兴盛园项目等四个项目)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项目期限:60 天。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计算成果的准确性,真实
性,并对提供的成果质量负责。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
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②若
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
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或 2023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
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 1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
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原件。[税费凭证,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
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5.1 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5.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6.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
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7.1 磋商文件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 09:00-11:30,14:30-17:0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
格不能转让)。
7.3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1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资料不全的恕不办理报名手续: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不需);
(4)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7.4 报名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15: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
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
误的响应文件, 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 年 9 月 25 日 15:0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曙光路 85 号 (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址:勐烈镇振江路 3 号
联系人:普老师,1515482379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
联系人:罗璐佳,0879-301333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城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地 址:勐烈镇振江路 3 号
联 系 人:普老师
电 话:15154823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恪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普洱市思茅区碧桂园溪台 1 幢 1-2 层 101 室
联 系 人: 罗璐佳
电 话: 0879-3013333
电子邮件: 159371876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