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专项规划编制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渭北新城专项规划编制咨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渭北新城专项规划编制咨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慧科ZX-CE*****BF
项目名称:渭北新城专项规划编制咨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8,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初稿,3 个月内完成终稿评审并提交正式成果。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初稿,3 个月内完成终稿评审并提交正式成果。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初稿,3 个月内完成终稿评审并提交正式成果。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初稿,3 个月内完成终稿评审并提交正式成果。
采购包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初稿,3 个月内完成终稿评审并提交正式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给水与再生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2(排水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3(电力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4(燃气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合同包5(热力专项规划编制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磋商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3)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8)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2024年09月25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9、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调整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合作机构联系名单的通知》(市财发〔2015〕4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和《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釆购网—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八)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份数要求
开标时无需提供;如投标阶段成为中标人,在成交(中标)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两副,中标后提交的纸质文件应从专用制作软件中直接打印,与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不允许修改和补充。
(九)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 shaanxi.gov.cn/)注册登记 ,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十)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渭北新城发展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王一路中段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56号研祥城市广场C座3楼C-306号
联系方式:029-********
项目联系人:李小刚、达涛涛
电话:029-********
陕西慧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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