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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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
(EOD)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建发展集团(西双版纳)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从音乐喷泉(不含)东端外围起至澜
沧江与流沙河的交汇口半岛处止,工程建设范围位于澜沧江右岸滩岸地带,运营滩岸范围总
面积约为 679 亩(具体以批复的图纸及招标人确认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资质要
求:
投标人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 或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
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
说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
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或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查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
询截图)(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止)。
(5)投标人在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若存在涉案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或担保事项,应说明有关情况不影响本项目实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证件彩色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类似的法
定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
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一套前往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
司(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官渡区经济开发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经济开发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EOD)
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
(EOD)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景洪市发展
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景洪市“澜沧江、
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
改审批[2022]13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根据该项目的投资合作协议,招标人
为中铁建发展集团(西双版纳)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
运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
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景洪市“澜沧江、流沙河”流域城区段水生态修复及水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项
目(EOD)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运营服务。
2.2 项目地点:云南省景洪市境内。
2.3 项目概况: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从音乐喷泉(不含)东端外围起
至澜沧江与流沙河的交汇口半岛处止,工程建设范围位于澜沧江右岸滩岸地带,运营滩岸范
围总面积约为 679 亩(具体以批复的图纸及招标人确认为准)。
2.4 招标范围:澜沧江白象沙滩至流沙河入江口段滩岸项目进行经营、改造、配套投资、配
套建设、日常经营管理、保养、水质保持、客诉维护、运营维护、负责相关游船建造、审批
手续办理等。
2.5 业态规划: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滨水及水上文旅产品业态,景观营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
施,旅游服务配套设施等(如:旅拍基地、趸船、灯光秀、水上早市、赛龙舟等)最终经营
范围以政府审批及甲方指定为准。甲方提供相应点位和清淤、塑形后的场地,由乙方进行区
域改造建设、日常经营管理、水质保持、客诉维护等;甲方现状交付合同标的物,合同标的
物的改建、保养、配套投资、运营维护成本等均由乙方承担。
2.6 经营要求:
(1)以确保安全运营为前提,遵守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水域安全管理规定及景区相关规章
制度要求。
(2)运营单位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驻场项目团队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服
务、人员管理、业务培训等相关制度。项目运营团队,人员安排数量,组织机构及专业能力
上应能保证项目运营需要。
(3)所有项目运营管理人员都应该具备专业技能或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件上岗。
(4)项目运营需坚持绿色环保原则,不破坏生态环境,不影响水质,不造成声、光、电等
污染。
(5)因国家或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影响项目的运营,运营单位应给予无条件的支持和配合,
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项目移交乙方单位后,水质日常维护所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负责。
(7)不得使用明火、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夜间露营等。
2.7 租期:本项目租期为 10 年,10 年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中标方有优先续约权。在本次合
同十年期内,合同到期前 6 个月,招标人需要启动下一轮的运营商的招标,如中标方的运营
情况良好,并有意继续运营,因牵涉到较多运营设施的再更新再投入,招标人优先与中标方
提前半年接触商谈下一轮的租赁,若最终仍由中标方继续租赁,双方重新拟定运营服务合同。
在同等条件中标方有优先续约权。最终经营范围、陆域面积、水域面积、业态以政府审批及
招标人指定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
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2023 或 2022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
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
说明)。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
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2)在最近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或承诺)。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查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
询截图)(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递交之日止)。
(5)投标人在三年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若存在涉案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或
仲裁事项或担保事项,应说明有关情况不影响本项目实施(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你单位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
下证件彩色原件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
的彩色原件扫描件一套前往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
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
昆明市官渡区经济开发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和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建发展集团(西双版纳)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盛发工程
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鑫盛时代 A 栋 13 层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经济开
发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
联 系 人: 王工 联 系 人: 黄建伟、张镜园、李俊、彭志淮
电 话: 18093185815 电 话: 0871-65531676
2024 年 09 月 12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铁建发展集团(西双版纳)生态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领导小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建发展集团(西双版纳)生态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鑫盛时代 A 栋 13 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80931858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经开区顺通大道国际银座 C3 栋 14 楼
联 系 人: 黄建伟、张镜园、李俊、彭志淮
电 话: 0871-65531676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水生态修复 服务招标 项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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