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自动机场采购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无人机自动机场采购及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无人机自动机场采购及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TC【2024】QT1174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无人机自动机场采购及运营,具体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及相关的现场安装、调试等工作,并验收合格。
运营期:6年。
最高限价:******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至2024年9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人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0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4日14:30。
6.2 开标地点:宁波城投阳光分平台(宁波鄞州区和济街68号6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nbggzy.cn/)、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nbuci.com/)网站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318号中银大厦46楼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574-********
招标代理人: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江南路599号科技大厦4楼
联系人:孙广烨 彭秀雅 张燕平
电话:138*****658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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