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审管批字[2024]18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罗县德渊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中央、自治区各类补助资金(如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罗县德渊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对滨河及大地供热首站进行改造,完成热源联网,互为备用,将陶乐镇4座新建分布式能源站和597座平房独立式地源热泵的自控系统对接至新建智慧供热平台,实现热源数据远程监控;对100座一次管网管井进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86座换热站板换设备与自控系统的提质更新改造,建设二次网智能平衡系统,更新改造典型热用户室温采集系统,配套建设供热自控信息化系统平台。

2.2建设地点:平罗县县域范围内

2.3招标范围:平罗县德渊科雅集中供热自控系统提质更新改造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施工总承包。

设计部分:包括本项目所有实施内容的BIM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配合项目管理相关工作、过程验收和竣工验收、以及相关工作的协调管理等后续设计服务,设计须满足相关规范及使用的全部功能要求。

采购、施工部分:包括招标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试验及调试、检测、竣工交付、工程保修,提交相关技术资料以及合同约定的维修保养等。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完工(含设计、采购、施工)。其中信息化平台建设及配套软硬件、换热站自控系统提质与升级改造、模块化机组改造、公建分时分温改造、智能阀平衡设备、住户室温采集装置、热源首站自控系统建设及数据对接等内容施工工期40日历天;初步设计7日历天,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5日历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同时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进行施工图审查包括图纸扫描及上传等。

2.5标段划分:(如有) A640*****240911*****1001

2.6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类别、等级)。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

    3.3信誉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评标系统”查询并保留网络截图)。

    (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②对本项目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的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协议书的组成部分;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承担相同工作内容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21时00分至2024年09月20日21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罗县德渊科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城关镇人民东路51号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490号银川IBI育成中心2期9号楼

联系人:

王东风

联系人:

杨赫、刘宇翔

电 话:

173 9512 0950

电 话:

182*****004150*****419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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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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