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昌市坪石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乐昌市坪石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乐昌市坪石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项目(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乐昌市坪石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乐昌市坪石镇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乐昌市坪石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上级财政资金,不足部分自筹解决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施工阶段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估算总投资*****.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30万元,本次监理费约为212.00万元 | ||||||||||
招标内容 | 1、坪石镇示范主街提升项目:在坪石镇金鸡南路、金鸡中路、群众路、森下坪步行街、排岗下路、排岗上路、岭南路及老坪石老街进行包含商业基础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居民入户安全设施提升,空调外机整治,墙面修补工程,巷道整改,铁路涵洞及挡墙修补等的示范主街提升。 2、坪石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三期): 对主城区及老坪石片区旧改提升老旧小区进行包含老旧小区危房征拆、电路改造工程、墙面修补工程、雨污分流工程、三线整治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 老街人居环境改造工程:圩镇客厅扩建、基础设施提升、老街整治工程、沿街铺面整治、道路白改黑。 沿河生态综合治理:配套基础设施、河道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夜间道路安全设施、停车位划线、便民服务设施。 坪石西出口沿街提升:墙面修复、沥青道路、街边整治。 长尾洞体育广场基础设施提升:新建停车场、圩镇客厅扩建。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对坪石第二市场进行地面修复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对坪石市场进行档口翻新、增加照明、墙面翻新品质升级。对河西市场进行包含地面修复、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的品质升级工程。 对老坪石农贸市场进行新建档口、吊顶、照明基础设施的品质升级工程。 3、坪石镇新建露天停车场项目:在原林业站附近新建两个停车场。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且本工程结算金额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贰万整(?*******.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3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经核准延续的资质证书或提供了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注册证书,其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不得超过 2 个。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现阶段有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须得到任职项目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担任本招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监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单位名称拒绝原因1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2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3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2日17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建设工程交易投标人操作指南(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9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 | ||||||||||
招标人 | 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乐昌市坪石镇群众路三巷8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蒋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29号4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蒋工、王工 | 联系电话 | 0751-******* | ||||||||
招标监督机构 | 乐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交易场所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昌分中心(地址:乐昌市昌山北路23号) 联系人(部门):工程交易部 联系电话:0751-******* 2.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乐昌市坪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2日
标签: 标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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