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监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宁发改社会审发〔2024〕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07平方米,占地面积16.65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新建国家紧急救援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16平方米,设置床位115张,主要建设批量伤员救治大厅、中毒伤员抢救大厅、急救培训演练中心、信息指挥中心、检验检查、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血管外科、血液内科、麻醉评估中心、MDT会诊中心、人防工程等。(二)新建发热门诊楼一栋,建筑面积6926.91平方米,设置床位64张,主要建设儿童发热门诊、成人发热门诊、负压病房与检验科、住院大厅、医护科研中心等。(三)医院信息化建设。(四)拆除原有儿科门诊、体检中心、行政病案楼、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中转站等建筑7510平方米。同步建设绿化、道路、室外管网等配套设施。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院内东南侧,东临胜利街,西侧为院内综合病房,南临第二排水沟,北侧为院内门诊楼。

2.3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基地项目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2日22:00至2024年09月20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4.3各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8日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代理机构: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胜利南街804号 地址:银川市阅海商务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7楼

邮 编:****** 邮编:******

联 系 人:田老师 联 系 人:魏恒、张彩琴、陈嘉豪、石嘉玉

电 话:0951-******* 电 话:0951-*******

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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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紧急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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