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THW-2024007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539万元,招标人为丹东国鑫海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名称: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预
算金额:15,390,000.00元4.最高限价:15,390,000.00元5.采购需求:丹东市物流车换电
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6台(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行期
宁
限:计划第一座站,为中标后收到预付款的45天内交付:第二座换电站开始,均为收到预
付款后的45天内交付(以甲乙双方合同中具体约定时间为准)。?.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资
金、设备上有能力履行本项目的合同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3日08时00分到2024年09月2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委托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载止时间前携带以下材料现场领取采购文件1.营业执照副
本: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
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提供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2份并按顺序装订,没有提供上述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全、材料提供不清晰者将谢绝购买招标
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
室)
七、其他
弘项。
项目概况
丹东市物流车换电项目换电站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辽宁天弘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
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但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3日8时00分至2024年9月20日16时00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东国鑫海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新城区中心北路55-41-3号
联系人:于女士
电话:0415-288906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98号汇友大厦B座403室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415-6196667
电子邮件:1nth6667@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