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招标采购服务项目公告(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J-W1001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副食品采购配送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一年(如合同期内接上级通知纳入区域集中筹措,根据上级通知明确的时间中止合同)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4.项目预算:约2400.00万元;

※5.最高限价:约2400.00万元;

※6.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3:1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稳定的货源筹措渠道,有独立的物流配送、冷链运输、仓储周转和新型管理能力:①公司经营场所距离我单位200公里以内;②公司经营场所具有10台(含)以上冷链配送车辆(车辆为公司自有车辆),所有车辆设备必须在用;③公司具备副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场所及相关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残检测、兽药残留检测、重金属污染检测、瘦肉精检测、微生物检测>,检测场所及检测设备需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④近6个月不少于15名连续缴纳社保的员工;⑤具备收到订单后次日7时前完成配送的保障能力;⑥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且2021年、2022年或2023年度副食品销售额必须达3000万元(含)以上(任意一年);⑦能提供公司自有订菜app或小程序,并根据招标方需求定制功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军队采购政策法规,投标人为非外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必须取得经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且投标货物必须是其主营或主营范围产品。

(四)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套报名文件,如果报名人存在下列互为关联的情形之一的,应主动声明,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否则将给予记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且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

2.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企业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存在共同股东,或高管交叉任职的。

4.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本单位以及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

投标供应商距离我单位200公里内的,须使用总公司的资质参与投标;投标公司距离我单位200公里内有分公司的,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投标,但成立时间以当地营业执照为准,经营业绩、资格考察只统计200公里范围内经营场所;投标供应商以子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不得使用母公司的资质。

(七)同一家公司在本单位不得连续中标2年(含)以上。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

(二)招标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函告资格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收到告知函后以邮件形式回函至采购机构联系人,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80*****826@163.com(发完联系招标人)。采购机构联系人向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发送电子邮件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电话咨询)。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10日08:5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上海市(电话咨询)。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如有,另行通知)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发布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徐先生 邓先生

办公电话:153*****903 153*****899

地 址:上海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张先生 冷女士

移动电话: 153*****883 189*****402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供应商提供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问题线索,征集时间不限于公示期,可随时拨打监督部门人员联系电话。

2024年9月11日

,上海市,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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