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招标公告
黎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招标公告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对黎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名称:黎城县公安局智能枪弹柜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PZB********号
三、谈判内容:
1、采购内容:智能枪弹柜(详见谈判文件)。
2、预算金额:260000元。
3、所投标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要求)。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4、本次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安装、调试、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5、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
6、交货地点:黎城县公安局。
四、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具有智能枪支专用保险柜检测报告、智能枪柜、弹柜检测报告、文件柜检测报告、中国强制生产产品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 月20日
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
2、报名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粮食局招待所5楼)
3、竞标人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直接参与的无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期社保证明和缴纳税收记录、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期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智能枪支专用保险柜检测报告、智能枪柜、弹柜检测报告、文件柜检测报告、中国强制生产产品认证证书、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所有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六、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七、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即竞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30;
2、谈判地点: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申女士
地 址:长治市黎城县北街55号
电 话:139*****92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地 址: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18日
标签: 智能枪弹柜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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