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MB-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83.487418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内监控杆、硬盘录像机、交换机、全彩白光枪
机摄像机、400mm*500mm*200mm 防水箱等配套设施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
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 45 号)等规
定,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18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B-2024-027
项目名称: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元):834874.18 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新增监控工程
数量:1
单位:项
建设规模:伊河苑、星光小区、康宁二期小区内监控杆、硬盘录像机、交换机、全彩白光枪
机摄像机、400mm*500mm*200mm 防水箱等配套设施工程。
工期:总工期 3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5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证;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
标;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 45 号)等规
定,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拖
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9 月 13 日至 2024 年 09 月 18 日,10:0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
至 20: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
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提供以下企业证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
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考核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
套)。
售价(元):200 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 年 09 月 23 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楼
301-4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倩文 联系电话:1529904926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丹妮 联系电话:17889877928、0999-832205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城市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海泰国际酒店 5 楼
联 系 人:王倩文
电 话:152990492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铭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政府新区新二路以东方圆•丽景家园 11 号综合
楼 301-4 室
联 系 人: 彭丹妮
电 话: 17889877928
电子邮件: 29059531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