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4-1-15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招标范围;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
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针对项目涉及的内容,按照国家、天津市有关规定编制
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本标段最高限价为 378.00 万元。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防洪影响评价审批后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风险
提示:为加快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进展,按照上级主管
部门要求,在该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确定之前,由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作为招标人,代替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开展阶段性招标工作,并暂由天津市公路
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待项目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确定后,本合同
所有内容将签订三方协议平移至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
中心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随之解除。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的,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
织,且在有效期内,同时投标人已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
备案,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防洪影响
评价或洪水影响评价项目服务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以联合体投标的,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
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
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
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本项目联合体组成单位最多为 2 家。
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无经营异常情况 。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9 月 12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9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
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联合体协议(适用
于联合体投标的)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yufanhanrui@126.com 电子邮箱,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
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招标文件邮寄
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
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泛亚公
司 707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0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泛亚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一津冀界段)是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中待建路段
之一,是实现过境货车绕行北京市的重要工程,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积极争取,该
项目已明确纳入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本次招标为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
津冀界段)工程防洪影响评价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
展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风险提示:为加快 G95 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公路(塘承高速—津冀界段)工程进展,按照上级
主管部门要求,在该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确定之前,由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
中心作为招标人,代替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开展阶段性招标工作,并暂由天津市
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待项目投资人或项目公司确定后,本
合同所有内容将签订三方协议平移至项目投资人或其组建的项目公司,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
服务中心作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关系随之解除。如因政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
履行的,风险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联 系 人:傅文正、王莲香
电 话:022-2413897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2 号
联 系 人: 徐程程、王维伟、李秉龙、王施丹
电 话: 13752116916
电子邮件: yufanhanrui@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