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购买“小平故里行国庆七天乐”系列活动设施设备及演出服务招标公告
向社会购买“小平故里行国庆七天乐”系列活动设施设备及演出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就“小平故里行 国庆七天乐”系列活动设施设备及演出服务进行公开采购,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小平故里行 国庆七天乐”设施设备及演出服务
二、采购单位: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文艺演出常用舞台、舞美、音响、场地布置、摄影摄像、发布信息多媒体制作、短视频制作、演出组织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费用预算:最高限价21万元(含税),若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则取消本次磋商资格。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必须是国内独立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需是文化传媒类公司,具有3年以上相类似服务范围的从业经验。(本条内容需现场答辩)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
七、提交资料明细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二)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小平故里行 国庆七天乐”设施设备及演出服务投标报价单1份。
(三)供应商相关业务业绩证明1份以上。
(四)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若授权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盖鲜章)。
(五)项目执行方案及现场效果图。
(六)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且密封报送。
(七)资料提交可以邮寄至我局。(地址:广安市青莲东街1号708办公室,联系人:贾海波,联系电话180*****414)
八、采购办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评审。
(一)资料完整情况占比10%
供应商需按公告要求报送相关资料,如资料不合规、不完整直接取消竞争磋商资格。
(二)报价占比 30%
供应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最后报价)×30%(评标基准价指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最低有效最后报价,有效最后报价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未超过预算的最后报价)。
(三)项目执行方案及现场效果图30%
评审组成员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执行方案及现场效果图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组成员打分所得平均分确定此项得分。
(四)现场答辩占比30%
根据现场答辩情况,按评审组成员打分所得平均分确定答辩分数。
(五)评审组根据以上办法进行综合评分,平均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九、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截止时间
(一)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0日
十、本比选文件在广安文旅微信公众号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其他事项
(一)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方法:由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依据: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公告、中标人的报价单、项目总结报告及合同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中标人完成服务内容后,经采购单位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凭中标人提供的合法正规发票,以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成交金额。
(四)若采购文件未尽事宜,成交方与采购单位自行合同约定。
附件:
广安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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