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激光切割机招标公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激光切割机招标公告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拟对激光切割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要求且有意愿的单位前来投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DLCF******-ZC 。
2.2项目建设地点(交货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2.3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为:激光切割机,数量:1台。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完成起≤90日历天验收验证合格并交付使用。
2.5拦标价:126万元人民币,超过拦标价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书,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
3.2近三年没有发生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等不良记录(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记录截图);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信息发布
4.1招标信息公布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
4.2本次招标公告、公示等信息在(http//)上发布,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人民币(汇款,不支持微信和支付宝付款,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购买费只开具“专用收款收据”,不开具发票。)。
5.2技术沟通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5日,有意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可与我公司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对接。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 万元。
6.2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人对招标人银行电汇方式,应确保在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前到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在我公司规定开户银行查到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当招标结束,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还。
账户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空港支行
账号:301*****1962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7.*****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当天由投标人代表将投标文件带到开标地点。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有变动,招标人应提前3-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7.2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7.3投标、开标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7.4如对本次投标有技术方面的问题,请发邮件(邮箱:dlcf5706@163.com);如有其它疑问,请按下面的方式联系。
招标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电话:0411-******** 185*****967
联系人:高工
若有投诉、举报,请联系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411-********。
标签: -激光切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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