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2024年省级以上临时救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费先诊疗后付费卡片印刷费的公示

关于拨付2024年脱贫户、监测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和2024年省级以上临时救助资金和项目管理费先诊疗后付费卡片印刷费的公示

根据《2024年度脱贫户、监测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汇总表》和《清原满族自治县2024年度中央级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4〕5号)文件安排,本年度需缴纳176.68万元医保资金,由于市级脱贫户和易致贫户医疗保险资金152万元不足以支付,需将2023年市级医保资金结转部分5.681万元及中央级原计划用于生产发展的1212.8万元中调整出18.999万元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现拟将2024年市以上衔接资金170.999万元(中央级18.999万元、市级152万元)、2023年市级衔接资金5.681万元共计176.68万元拨付至抚顺市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账户。

根据《清原县临时救助实施方案》(清乡振发〔2024〕11号)文件安排,系统内18人符合临时救助资金拨付条件,共计62.******万元,原资金使用计划中预留60万元不足以支付,需将2024年中央级生产发展资金中2.******万元调整为临时救助项目用于支付差额部分。

拟将“先诊疗后付费”卡片印刷费2.*****万元拨付至高中印刷厂,从2024年省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20万元中列支。

公示期:8月28日至9月6日

反馈电话:024-********

清原满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临时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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