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3破457号锐飞深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粤03破457号锐飞深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7日作出(2024)粤03破申7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锐飞(深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飞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8月23日作出(2024)粤03破457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锐飞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结合当前对锐飞公司的实际情况,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审计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锐飞公司基本情况
锐飞公司成立于2019年10月28日,系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若无特殊说明,币种均为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FWHT48B,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区F2栋B301,法定代表人为王先芬,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计算机周边设备及辅助设备、手机配件、电脑配件、数码相机配件、智能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电子产品、通信产品、塑胶产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数据线、充电器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根据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锐飞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具体如下表:
股东名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类别 |
诸葛彩霞 | 1500 | 75% | 自然人股东 |
陈海霞 | 500 | 25% | 自然人股东 |
二、财务资料情况
锐飞公司财务资料目前由锐飞公司职工保管,据该职工陈述,其保管的财务资料为2019年11月至2023年4月的账本合计170本(以实际清点和接管为准)。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单位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且被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机构名册》;
2.报名单位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一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审计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审计报告作为证据);
3.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4.报名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与本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5.报名单位接受本公告中工作内容、费用的要求。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对锐飞公司进行破产专项审计并在管理人选定审计机构之日起三十日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审计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协助管理人处理与审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在审计报告中披露供审计的现有财务材料是否齐全。
2.审计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3.对注册资本是否到位及其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全、抽逃出资等情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4.协助核查债权债务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金额、账龄等;关联方及其相关重大金额的往来款形成及结存情况;为管理人审核债权和确认债权提供数据核查等,对债权申报人向管理人申报的每一笔债权根据管理人要求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5.审计应收款项(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账款的形成和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财务凭证、确认函、欠条、决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项(资产)存在的依据文件整理成独立的文档,移交给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6.对公司是否“资不抵债”以及产生“资不抵债”的原因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7.审计机构应重点关注、提醒管理人注意并在审计报告中发表意见的事项:
(1)公司与股东等主体之间是否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形;
(2)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如有)、关联公司(如有)之间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形;
(3)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公司等是否存在侵占公司资产、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公司是否存在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情况;
(5)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公司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6)公司是否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
(7)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是否存在利用职权从公司获取的非正常收入的情况。
8.协助对公司现有财产的盘点与接管工作,列明公司资产清单等。
9.协助处理公司在破产程序中的财务会计相关事宜,提供破产程序中涉及公司税务问题的咨询。
10.管理人按照破产清算期间的实际需要提出的与公司清算审计相关的其他要求。
11.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
12.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费用说明
本案审计费用参照(2011)313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由管理人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机构出具无法审计意见的,费用不超过2000元,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的,费用不超过*****元,最终以审计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本案审计费用于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审计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资料搬运和保管费、文印费、差旅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审计费用之内。
六、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年9月22日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
管理人联系人:陆樱元,电话180*****097;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先生,0755-********。
七、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定于2024年9月24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审计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
摇珠后,请中签的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破产案件审计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审计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锐飞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管理人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终被选定的服务机构,未被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特此公告。
锐飞(深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
标签: 摇珠选聘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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