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24年全系统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修订《2024年全系统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系统的满意度,切实解决司法行政系统在作用发挥、队伍建设、作风转变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短板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升。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凝聚全系统工作力量,大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优化法律服务、创新宣传方式等系列举措,力争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在全市、全省位次有新的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建设为引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思想政治建设深化细化到党建工作的全过程,切实起到以党建带队建的作用。
2.全面推动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科学理论学习和业务交流,提升政治思想素质,努力实现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新突破。
3.深化司法所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围绕工作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司法所工作人员作风不实、工作推诿、态度生硬、效率不高等问题,积极推动司法所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汇聚正能量,推动司法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业务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4.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要积极发挥各普法阶段作用,深化“法律七进”工作,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5.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结合乡镇“一站三中心”建设,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按照“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风险隐患,及时跟进化解,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 ,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进一步整合信访、公安、法院、妇联等多部门力量,推动形成综合发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强化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进一步推广金其华工作法,推进“百姓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全力以赴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调解化解,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档案、经费、外观标识及信息化等方面阵地建设,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司法所要推出各项利民便民工作措施,积极为群众提供精准、优质法律服务,切实将人民的满意度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7.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加大对刑释人员的跟踪帮教,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和“法援惠民生”品牌宣传、“关于深化人民调解领域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全力防范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专项攻坚活动”、“人民调解为人民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等主题法律服务活动。定期对已办理的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对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上门入户,了解情况,妥善处理群众意见和建议,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 加强法律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
9.要切实改善窗口服务环境、端正服务态度、创新服务举措、提高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切身享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便捷、高效、优质、贴心的法律服务。
10.积极推进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法律服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扩大社会知晓度。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1.要持续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活动,经常性开展法律面对面宣传,进村入户排查化解矛盾,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 加强专项宣传,提升群众满意度
12.5月中旬至6月下旬和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分别集中40天左右时间,开展司法行政知晓率和“双提升”专项宣传,联系片领导和有关股室实地督导,各司法所要协调乡镇和村(社区),利用“板凳会”、村广播、宣传车、咨询台等方式,结合调解、走访、调查等日常工作,到村(社区)入户直接面向群众宣传,在全县实现全系统、全资源,全时域、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13.加强组织领导。要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始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意识,立足本职,立足实际,立足大局,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
14.抓好责任落实。要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把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和职能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切实做到工作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宣传发动到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好对外抓宣传、对内抓队伍建设等各项具体工作,努力从提升群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工作满意度的工作入手,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全面提高。
15.严肃督查问责。提升满意度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范畴。集中宣传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到位,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严厉查办工作敷衍、作风漂浮等行为,用严明的纪律,严谨的作风树牢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社会形象。
附件:
县司法局深入开展提升群众安全感
和对司法行政机关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 长:周 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树忠(党组成员、副局长)
营 涛(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大传(党组成员、城关分局局长)
余红梅(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
刘莉丽(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成 员:李先平(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室负责人)
刘豫军(办公室主任)
廖卫锋(社矫大队教导员)
朱连俊(财务股股长)
项爱农(法援中心主任)
徐 静(普法和依法治理股股长)
徐运高(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
王明亮(合法性审查股股长)
任 军(公证处副主任)
王 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普法和依法治理股,徐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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