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阶段)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1*****012*****) 已由
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218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招标人为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红线)
*****.13平方米(约124.6亩)。项目总建筑面积:
*****.11平方米。包含:5栋生产基地、1栋研发基地、消防泵房、南大门、南大门、连廊;及项目给排水、采暖、燃气、电力、道路、围墙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阶段)监理 | 本项目全套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经济签证、设计变更、全部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含缺陷责任期全部内容。 | 31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公司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2项,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至少1项,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jzy.xjbt.gov.cn:8026/)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5)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29日 19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3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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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兵团工业园区丁香一街11号 | | 地 址: |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486号南湖明珠二期14栋商业写字楼802室 |
联 系 人: | 刘秀香 | | 联 系 人: | 李佳毅、樊龙、钱文雅 |
电 话: | | |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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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